VTC
NEWS/NEWS CENTER

Notice on the Business Filing of International
|
Notice on the Business Filing of International

根据商务部《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(暂行)办法》(商务部令2005年第9号)文件规定,凡于2024年12月31日前依法注册并经商务主管部门备案(法人备案或分支机构备案)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,请于2025年4月30日前,完成2024年度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工作。备案工作有利于规范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经营秩序,掌握行业运行和发展信息.


业务备案流程如下:

国际货运代理企业,请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网站:http://iffe.mofcom.gov.cn/corp/notice填报2024年业务备案(表三)。


(平台操作流程请参考“附件一”。如有疑问,请咨询平台客服:010-67870108